《笑談風月》即日(21-02-2011)搬至http://catspring007.blogspot.com/
請各位舊雨新知稍移玉步,此處會保留,謝謝支持!
或許先看看這篇,瞭解阿貓的新家。
昨天,港台節目『自由風自由phone』討論「發水樓新規定限期前入則被拒再享六個月寬限」,理由是相關部門圖則審查工作不勝負荷,不能應付前設半年寬限期的入則申請。這個不成理由的理由,讓人無法年近歲晚也要跟特區政府算舊帳。
(閱讀全文)有朋友電郵一篇署名Yip Po Lam 寫於 2011年1月25日回應明報同日社評〈菜園村很特殊,但不應享有特權〉的文章給阿貓,查詢對該文的意見。阿貓並不認識Yip Po Lam,既然Yip君提到原居民的丁屋與路權問題,想以過來人(因建元朗接連周邊各區道路被政府收地)經驗,說明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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